我叔叔在工作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我们提出工伤认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的决定书认为我叔叔不属于工伤。可是他的确是在上班的时候摔断了,我们个人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撤销。如果能,要具体做些什么申请或者提交什么材料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
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无过错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对其进行撤销,个人是无法撤销的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专业解答单位员工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如果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不做伤残鉴定的话,就可以去申请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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