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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近80岁,头脑清楚,生活自理,长女84年出嫁,于12年去世,有一儿子。次女88年出嫁,一子一女。长子接父亲的工作,家中现老人居住的村里老房子(母亲一人名)想百年后留给小儿,无工作,遗嘱怎么写?谢谢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那么该房产是所有权人就是老人。老人虽有文本委托小儿子全权处理房产,但是没有过户,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老人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合法配偶也是继承人之一。那么如果不愿意给老伴,老人应当将房产过户给小儿子,或者立下遗嘱,规定房屋由小儿子继承,最好能去公证,这样法律效力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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