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这是我们学校理论课程,我想向你们咨询一下,被逮捕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条款,有什么条件呢,是否说明就可以免去嫌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条款。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不能证明有罪.是否有罪应当由法院来判决确定.
2020-07-14 15:41: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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