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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购买了房屋,请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价评估相关规定?

丁* 江苏-镇江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12 08:47:56 315人阅读

我17年3月份时间购买了一套商品住宅,房屋因为手续的问题一直没有办下来房产证书,去年3月份将房屋租了出去,现在准备将房屋过户给租客,和租客进行了相应的协议,请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市场价评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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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2、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

2020-07-12 08:5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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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后,双方当事人不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正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我国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由上述规定可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所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以登记为有效要件。换言之,房屋买卖没过户只是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并不能说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020-07-12 08:4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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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5 107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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