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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轿车弯道超车挂翻我的电瓶三轮车,伤着三轮车上的一人,现轿车不管病人怎么办?

ask****533 贵州-毕节 交通事故责任咨询 2020.07.03 15:18:36 491人阅读

你好,轿车弯道超车挂翻我的电瓶三轮车,伤着三轮车上的一人,现轿车不管病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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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12870条

你好,交通事故要等交警这边下达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的划分具体来谈赔偿。

2020-07-03 15:23: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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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8501971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35544条

你好!现在具体情况是什么?

2020-07-03 15:21:55 回复
地区:贵州-六盘水 咨询解答:493条

你好,可以申请道路基金帮助

2020-07-03 15:43:54 回复


一、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瓶车不需要赔偿。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二、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以下为相关依据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前车转弯、行经交叉路口的。”
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三、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1、最高时速超过5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的,必定属于摩托车。
2、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且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的,属于电动自行车。
3、最高时速20-50之间的,属于争议区。看交警的判断。扩展资料: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一)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二)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三)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四)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五)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你好,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事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不予以调解)。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事故处理人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调解两次(调解时若有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调解中途退离的,视为调解一次),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签定调解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事故处理人员制作调解终结书。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也只能向人民提起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赔偿的项目包括:车辆等财产损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另如果进行伤残鉴定后评上伤残等级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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