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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房屋买卖前怎么预付订金,和定金有区别吗?

张* 甘肃-庆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02 15:00:14 479人阅读

我叔叔最近想卖房子,已经找到了买家,对方是想先支付订金,但我叔叔还不是很了解房屋买卖前怎么预付订金,具体要怎么操作,而且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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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020-07-02 15:0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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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买卖房屋之前要先写预付订金收条,而且定金与订金是不一样的,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含义和产生的法律后果等都不同。房屋定金作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根版据合同约定不同,分为:立约定金、履约定金、解约定金。定金的法律后果: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权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2020-07-02 15:0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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