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我哥哥被母亲逼着去外头找工作,他就先打了几年工赚了不少钱。于是就用这些钱开办了自己的第一个公司,待公司步入正规后,他打算召开一次股东会议。想问一下股东会特别决议表决事项有哪些
以分派股息、红利的全部或一部发行新股,变更章程,增减资本,许可董事的竞业行为,公司的解散与合并,缔结变更或终止有关出租全部营业的契约,为更新设备或变更营业计划转让全部或主要部分公司营业财产,对公司营运有重大影响的受让他人全部营业或财产等。对于不同的决议事项,各国设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需有代表股份总数四分之三以上股东出席,并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的同意;有的则仅需有代表股份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出席。并以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即可。各国法律对特别决议的表决权要求虽然不一,但一般均要求达到绝对多数
(1)一般决议(又称为普通决议)只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简单多数通过即可。当然无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公司股份总数,也不得参加表决。 (2)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这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是为特别决议程序。对于特别决议所须表决权数,有些国家的公司法要求更高,须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公司法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最低股份数。主要考虑是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须依法定程序通知股东,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表明其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股东大会即可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按照法定所需表决权数作出决议。这一做法可以方便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但是,这一做法可能导致股东大会决议不能代表多数股东的意愿,在股东之间引起纠纷,未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甚至可以另外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导致公司僵局。为了避免上述弊端,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最低股份数。(3)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表决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同时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此外,由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如果公司章程要求这些事项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则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对此事项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资产处置事项特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情形,其决议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方法,即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于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重大资产处置的数额及该事项的表决方法,公司法未作规定,公司章程可作具体规定;公司章程对其表决方法也未作规定的,适应股东大会一般决议的表决方法,即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决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专业解答这样咱们才能知道股东大会的决定到底有没有效。如果说这个决定真的是合法合规的,并且它的召集程序和投票方式也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来操作的,那这就是个有效的股东大会决定无疑。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过程中,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及其对流程的影响关于公司破产后的程序步骤有以下详细说明:首先是提交重组申请;其次,准备和解协议草案,需要在第一次由人民法院主导的债权人会议前完成。该草案必须明确偿还债务的期限、额度以及要求减免的金额需求。
专业解答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何时生效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时刻问题,根据常规理解,在合同正式签订的那刻起即开始生效。然而,若因相关审批等程序未得到妥善处理而对合同生效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那么在所有必要的审批等程序得到完整执行之后,原先的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才会真正意义上开始生效。
专业解答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要求依照相关法规规定,股东会决议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并加盖印章方为有效。当我们谈论到股东会书面决议时,这意味着在股东大会上所做出的决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这些决议对于所有的股东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股东会有责任决定公司的整个运行方向以及投资规划,此项工作需要得到所有参与会议的股东的签字认可。
专业解答公司法关于股东会决议的强制性规定体现在何处关于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强制性条款如下:首先,除非公司章程另行制定特殊规定,否则股东会会议由各股东根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其次,在遵循普通事项需过半数通过的基础上,股东大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资或减资、以及公司分裂或合并等重大决策,则必须取得出席会议之股东所持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方可通过;最后,还有其他一些强制性的规定。
律师解析 股份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般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具体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有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1、股东会会议由认缴出资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有: 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律师解析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除非原法定代表人就是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是:原来的股东全体开会通过并形成决议,法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签字生效。受让人原来不是股东就不能参加会议,也无权签字。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