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遗嘱性条款在性质和效力上与其他形式遗嘱应该是相同的,都应该受我国《继承法》的调整。现实中离婚中的财产纠纷,对于属于分割行为的,应适用《婚姻法》加以调整,对属于已分割完毕后的财产的处分行为,应当适用其他相应部门法进行调整。本案中刘小秀在离婚协议中的遗嘱性条款就属于财产分割完毕后的处分行为,自然应受《继承法》调整。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020-12-04 00:17:40 回复专业解答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是两种不同的遗产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基于个人意愿,由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指定特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法定继承则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明确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确保公正分配逝者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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