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好,,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吃饭喝酒,吃完后,其中一个男孩在宾馆开房,三个人把女孩送房间,其中两个男孩就离开房间,一个男孩留下了和女孩发生关系了,隔天女孩就告三人商量好的让其中一人强奸她,我的小孩认识这女的,但发生关系的不是俺家小孩,,这案件案件俺家小孩处境会如何?
关键看其他两个男孩是否承认事前几个人有合意,如果加上受害者三人都确认有共谋,你家孩子就麻烦了
2020-06-22 07:38:01 回复
【法律意见】
三个女孩与男孩一起认定为强奸罪,三个女孩是强奸罪的帮助犯,至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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