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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租号作为中间人从中获利,但是不知情是

150****8925 甘肃-兰州 房屋租赁咨询 2020.06.19 10:24:12 1389人阅读

微信租号作为中间人从中获利,但是不知情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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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对诈骗活动不知情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所得好处费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如果中间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行为而予以配合实施的,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如果中间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他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行为,是被欺骗而成为中间人的,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但所得好处费是非法所得,必须予以收缴。

2020-06-19 10:3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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