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1)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门仲裁机构;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管辖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的是协议管辖。仲裁机构是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案件,其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构无权受理。诉讼实行的是强制管辖。人民法院是根据国家的授权独立地行使审判权。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法受理案件o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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