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街对面那家面馆的老板一天被抓走了,听他们说是被当做嫌疑人,具体做什么不知道,过了几天就被取保候审了,还被监视居住,咱也不好意思去问到底犯了什么事,咱也不好事的人,像这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义务都有些什么,要是跑了会怎么样?
就你还不好事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以上规定,如果给司法机关的侦查活动造成了干扰或者增加了困难,或者严重妨碍了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应当对其予以逮捕。如果违反规定情节轻微,可以继续对其监视居住。
2020-06-02 10:44:33 回复
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这就是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此外,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对案件开庭审理等等。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非常必要的。
2020-06-02 10:33: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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