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另外值得一说的是,如果你是与父母之间有矛盾或误会,引起你对父母的不满或不信任,建议你学会理解他们,毕竟虎毒不食子、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法律武器不能解决世间一切问题,亲情才是你一生的精神支柱。
2020-12-02 14:1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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