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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办理了过户,想知道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呢?

罗* 浙江-宁波 物业纠纷咨询 2020.05.28 16:10:03 386人阅读

我和我丈夫之前住的是结婚时候的房子,老房子问题很多,后来我们就从新买了一套二手房,前段时间也已经办理了过户,过两天就准备搬进去了,在此之前,我想要问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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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无其它约定,小区楼顶广告牌的收益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在其购房价款中已包括公共建筑的分摊价款,那么购房人应是公共建筑的产权共有人。住宅的楼顶作为该楼房的公共建筑部分,其产权应属于该楼房的各产权人。那么,开发商在楼顶上搭建广告牌,开发商或者物管就需要征求全体同意后才可以进行。经营所得利益,应与全体业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为了更好的理解,以一个案例为例:
小区只见8楼楼顶矗立一大型的广告牌,将楼顶围成一个半圆。该小区处于立交桥中心地段,位置很好,很远的地方都能看见。范小姐称,一到晚上,广告牌就发出很强的灯光,让自己休息不好。    
同住小区的王先生说,楼顶打广告肯定要交钱,收益就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但是业主们从不知道所得收益用在何处。  
同住该小区的罗女士望着对面小区楼顶上很大一幅医院广告,广告矗立在楼顶上或者张贴在墙上并没有影响她的正常生活。“但是,如果广告能带来效益的话,我想应该是归业主所有。”罗女士说道。  
对于业主普遍关心的广告收益去向问题,楼顶广告牌的所有权已经由开发商转让给物管公司,这是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的。从去年开始,广告牌被广告公司承包,每年他们支付给物管公司8000元,物管公司留取5000元,剩余的3000元已交给小区的业主代表。  
许多小区的楼顶上都竖立着广告牌,各式各样,五彩斑斓。据了解,住宅小区楼顶上竖立的广告牌绝大部分是被广告公司买下,由开发商或者物管公司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76条第7款: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均由业主共同决定。  。

2020-09-30 00:13: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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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大会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广告费等。
2、门牌幢收益户
用于核算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收益,如电梯、楼道广告费等,可将收益分摊到门牌幢。

2020-05-28 16:2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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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体业主所有
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
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2020-05-28 16:1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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