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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开通供暖,租赁合同也未写明条款,现到期房主要求我支付供热费用(停止供热期间需要缴纳20%)?

133****2067 天津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5.19 14:40:05 410人阅读

您好,我们租赁房屋,居住一年,并未开通供暖,租赁合同也未写明条款,现到期房主要求我支付供热费用(停止供热期间需要缴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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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是否需要缴纳供暖费,应该由业主自己选择。
  因为供暖是一种服务,房主可以接受服务,如不需要这种服务也可以不接受。作为开发商或是物业部门没有理由强制房主接受服务,并把这种服务作为交钥匙的前提。 房主只要交足了房款,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就应得到钥匙和其他相应手续。作为开发商或是物业部门,不应另行设置附加条件,这种单方设置的附加条件是无效的。

2020-09-29 21:1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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