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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事实婚姻与非婚同居的区别具体都有哪些呢

张** 福建-厦门 同居咨询 2020.05.07 10:17:43 478人阅读

我和对象在一起5年了,没有结婚一直都是同居,现在因为感情不和要分手了,朋友说我们只是同居这样我得不到钱,请问事实婚姻与非婚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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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是有婚意的,社会上也承认其为夫妻,只是没有履行婚姻登记手续,其实质是“婚姻”。非婚同居和事实婚姻的区别在于事实婚姻侧重于同居行为的效力,其效力等同于婚姻,事实婚姻当事人适用法律关于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一切规定;而非婚同居强调的是男女结合的方式,与婚姻的效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同居双方不产生亲属身份,不能完全适用婚姻的法律制度

2020-05-07 10:31:43 回复

很无奈,我是学法律的,成绩优秀,学了36门课里只挂过一科,而且这一科挂了3次,就是婚姻法~哈哈~但是通过3次对于婚姻法的学习让我完全掌握了这门课程~不错哈~下面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做回答~
定义:
事实婚姻:指未婚男女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所形成的两性关系。事实婚姻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非法同居:指双方均无配偶,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上述即为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

以时间为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算事实婚姻;这个时间点以后的算非法同居。
  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可见,凡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已达到结婚年龄,且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属于事实婚姻。反之,属于非法同居。
  关于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第
一,相互间的权利不一样。前者双方间关系按合法夫妻对待,比如一方去世时,另一方享有继承权,而后者则没有继承权。
  第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前者既可调解,也可判决,既可调解(判决)和好(不准离婚),也可调解(判决)离婚;而对待后者,法院一律判决解除同居关系。
  第
三,关于财产关系,前者适用婚姻法有关规定,即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的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共同所有。
  要指出的是,在孩子的权利和抚养问题上,两者是没什么区别的,即婚生子与非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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