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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路边人行道上的凉亭设施意外损坏如何赔偿?

ask****073 陕西-商洛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4.26 13:13:00 337人阅读

城市路边人行道上的凉亭设施意外损坏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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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限定:机动车发生交通意外导使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职责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受赔偿职责: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有犯错的一方承受职责;两方都有犯错的,按照各自犯错的比例分担职责。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之间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受职责;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违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行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职责。交通意外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驶人、路人有意导致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受职责。

2020-04-26 13:1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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