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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被公安局的抓走了,当时我跟他在

ask****146 广西-河池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4.22 13:11:06 499人阅读

我一个朋友被公安局的抓走了,当时我跟他在一起连我的手机也被拿走了。后来去问说要等查清楚,现在快一个月了也没有消息,这种情况我要怎么拿回我的东西呢,主要是跟我又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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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2 14:12: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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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局抓人几天了,也不通知家属,应当是存在特殊情况。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2020-10-01 09:32: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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