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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加工厂上班20天,现在想辞职,老板不批准,不发工资?

187****8499 贵州-贵阳 工伤纠纷咨询 2020.04.07 17:16:51 485人阅读

小的加工厂上班20天,现在想辞职,老板不批准,不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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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用人单位拖欠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020-04-07 17:41: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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