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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私立学校老师,负责教技术,给学生ba?

158****1899 江苏-南京 其他咨询 2015.09.08 20:51:28 306人阅读

我是私立学校老师,负责教技术,给学生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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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依据《教师法》第八条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教师在校外做生意,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学校可以依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2019-06-21 23:26:32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一条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与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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