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保胎产检费用不需要返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未对对方造成生活困难的,你可以不返还彩礼。
2020-03-03 09:21:18 回复
彩礼属于旧风俗,不符合善良风俗,在法律上不是应当给的。怀孕保胎费是要双方共同承担的。不是说属于一个人的义务,因为怀孕也是两个人的事,两个人都要承担责任。
2020-03-03 08:31:49 回复
已经登记结婚并实际共同生活了,除非男方有重大生活困难,一般而言彩礼不再返还。至于怀孕期间的发生费用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正常的开支,已经消耗了,不存在返回一说
2020-03-03 10:57:56 回复
您好,不知道是哪一方想离婚呢?根据法律规定,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如果双方已经登记并且共同生活,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欢迎您电话作进一步沟通。
2020-03-03 08:53: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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