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江苏律师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赵刚律师
    江苏民和众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景湖路绿都佳苑16幢8楼
    5.0
    帮助人数:72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50-5109-0999
    更多> #律师简介:赵刚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律与土木工程双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2002年起从事建设工程行业管理及相关法律事务处理。擅长建设工程房地产、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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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陈军律师
    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 江阴市澄江中路118号国贸大厦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262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会外语,丰富的专业经验
    131-8270-8879
    更多> #律师简介:陈军律师,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执业以来先后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律师,江阴市首届十佳青年律师、江阴市司法局先进个人,被聘任过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报送的案例《从史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看非法集资》被评为江阴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陈军律师擅长刑事辩护,自执业以来,本着以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认可为原则。担任过重大疑难刑事案件、集团犯罪、电信集团诈骗,普通刑事案件等上百起各类型刑事案件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变更罪名、从轻判处或者缓刑等不同的辩护效果。积累了丰富的辩护实战经验,思路清晰,逻辑缜密,沉着冷静,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积极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以优质专业的刑事辩护法律服务,获得业内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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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洪旭律师
    上海方本(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68号博大新城C幢三层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993
    #律师标签: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6133-1712
    更多> #律师简介:洪旭律师,连云港市律协物流与海商海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上海方本(连云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传承委员会主任,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多次作为连云港市律师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执业至今已代理数百件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洪旭律师团队由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律师组建而成,同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涉及刑事辩护、婚姻继承、房地产、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领域业绩:1.张某非法经营罪不起诉(2020)2.王某故意伤害不起诉(2020)3.孔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不起诉(2020)4.林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起诉(2021)5.刘某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不起诉(2021)6.赵某诈骗罪缓刑(2021)7.李某盗窃罪缓刑(2021)8.杨某故意伤害罪不起诉(2021)9.梁某贩卖毒品罪不起诉(2021)10.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起诉(2021)11.刘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批捕(2022)12.李某故意伤害罪不起诉(2022)13.刘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不批捕(2022)14.花某诈骗罪不起诉(2022)15.史某电信诈骗罪法院量刑低于检察院起诉(2023)16.江某集资诈骗罪法院量刑低于检察院起诉(2023)17.徐某强奸罪一审变更为强制猥亵罪(2023)18.孙某诈骗罪二审变更量刑情节(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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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惠开永律师
    江苏盈凯律所事务所 江苏省滨海县永宁路
    5.0
    帮助人数:132
    #律师标签: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8216-4488
    更多> #律师简介:惠开永副主任律师,18082164488,江苏盈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2004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年的办案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人脉关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良好口碑。2016年到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师从刑法方鹏教授,民法教授刘家安教授和行政法学教授李鸿潮教授,对三大法系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研究,收益颇多,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对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有很深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很多的成功案例,同时对婚姻家庭类、离婚案件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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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林华律师
    江苏悦通尚诚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8号长江一号大厦11楼
    5.0

    来自190人评价

    帮助人数:5821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2-5161-6170
    更多> #律师简介:林华律师,党员律师,曾就读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行业近十年。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衔接性,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曾为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于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兼攻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多次代理未成年人的刑事犯罪案件,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法律服务,平均每年办结10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0年12月林华律师比曾被评为2020年度锡山区优秀建筑房地产律师,林华律师再执业过程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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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国家赔偿律师-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永孚律师事务所 瑞泰大厦6楼
    5.0

    来自306人评价

    帮助人数:8170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
    137-7090-6635
    更多> #律师简介:张义锋合伙人,主任律师,江苏南通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法学毕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硕学历,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长期从事金融案件、民间借贷案件的代理,对合同法、担保法法理有深厚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担任多家金融公司、担保公司、典当公司、拍卖公司的法律顾问,长期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及民营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在不良资产业务尽调与诉讼,处置与回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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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度规定,刑事赔偿请求人如对已生效的赔偿决定有异议,可向原决定机关提出复议要求。复议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两个月内明确答复。若不满仲裁结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最终裁决请求。 #刑事辩护 1421次阅读
  • 在案件未查清且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可能决定不起诉。被刑事羁押者可向国家索赔。国家赔偿指国家对公务权力行使中引发的侵权行为负责赔偿。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当公安、检察、审判及监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人身权益时,受害者有权获得赔偿,包括不当拘留、错误逮捕、改判无罪等情形,以及非法刑罚、滥用武器等导致的身体伤害或死亡。 #刑事辩护 810次阅读
  • 被宣告不起诉的案件,若公民曾被公安机关强制拘留,后由检察院或法院审查决定不起诉,表明该强制拘留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在此情况下,公民有权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过程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合法、公正、及时。 #刑事辩护 1407次阅读
  •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尽管在可能的情况下,会优先考虑恢复被侵害者的原有权益或状态,但实际上很多时候无法做到完全恢复。因此,支付赔偿金成为了最常用且主要的赔偿方式。 #刑事辩护 1268次阅读
  • 根据我国《刑法诉讼实施细则》,嫌疑人被公安局以涉嫌犯罪为由拘留后,若调查核实无实际犯罪行为,应立即释放。刑拘37天但无罪释放者通常无法获补偿;逮捕后无罪释放者可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辩护 1158次阅读
  • 存疑不起诉案件必须依法追究办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因其可能导致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在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允许不起诉时,若先前被拘留者实际无罪,便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因此,依法追究责任至关重要。 #刑事辩护 830次阅读
  • 无辜被拘留,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侵犯人身权益的行为包括违法拘留和拘留超期。赔偿义务机关为拘留机关。赔偿标准包括:人身自由侵害按上年度职工日均工资计算;生命健康损害需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生活费用;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生活费用。具体赔偿数额依据损害程度确定。 #刑事辩护 957次阅读
  • 获得改判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获得改判
    我的价值:为当事人争取到立功,找到一审计算犯罪金额错误之处,降低罚金,并说服法官给予缓刑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1. 当事人遇到刑事案件必须第一时间请律师,必须请对律师。 2.辩护工作前置,越早越好,尽量在侦查阶段就委托律师介入辩护和指导,防止出现诱供,造成后期的不利局面。 详细案情>

  • 缓刑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缓刑
    我的价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少刑
    我的价值:本案系婚姻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被害人明知苏某系有夫之妇,仍与之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被告人家庭,在案件起因上存在过错;杨某某并非有预谋地伤害被害人,而是出于气愤一时冲动、激情犯罪,主观恶性亦非极深,且具有自首情节,亦委托亲属尽力筹措了钱款补偿被害人亲属损失,得到了谅解。考虑到被害人确有不当行为在先,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的责任,法院在判决时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最终,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杨某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激情犯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详细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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