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呼和浩特律师 >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
  •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郭丽梅律师
    内蒙古经纬天融律师事务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1102室
    5.0

    来自135人评价

    帮助人数:399
    131-9055-0699
    更多> #律师简介:具有多年办案经验,办理婚姻家庭,继承、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各类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咨询律师
  •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罗春玉律师
    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5号太伟方恒广场B座14层
    5.0

    来自40人评价

    帮助人数:1638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8-4839-1311
    更多> #律师简介:罗春玉律师原就职于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公司类法律事务、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2018年,罗春玉律师转所至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执业。罗律师在执业期间,曾办理过各类重大刑事案件,并对合同争议、劳动法和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法及其他案件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执业期间具有影响力的代表性刑事案件有:黄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王某某二手车诈骗案、周某某开设赌场案、裘某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案、沈某某强奸案件、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等等;执业期间具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民事诉讼及非诉案件有:内蒙古日报社诉通州X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继承纠纷案件、内蒙古赫斯特XXX公司诉内蒙古富邦XXX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牛XX诉于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天宇XXX公司的公司僵局非诉专项服务、内蒙古通汇XXX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服务、内蒙古金涛XXX公司的公司清算服务等。执业期间服务的顾问单位有:1.内蒙古日报社;2.内蒙古聚能实业有限公司;3.额济纳旗金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4.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个人荣誉1、参加宁波市律协组织主办宁波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并获奖;2、与宁波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立华律师参加了宁波市名优律师结对新执业青年律师结对仪式;3、作为宁波市“泛3315创新人才”项目引进对象;4、2020年被呼和浩特市民族学院聘用为外聘讲师
    咨询律师
  •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刘世玲律师
    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B1座8046-8051室
    5.0

    来自211人评价

    帮助人数:9999+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0-1500-4400
    更多> #律师简介: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工作认真负责、为人直率、处事稳重。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善于运用合法手段尽力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用女性所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周全稳妥的处事方式,尽心尽力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烦恼和困惑,深得当事人好评。刘律师熟悉各类诉讼、非诉讼法律业务,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在担任实习律师的工作中对解决合同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咨询律师
  •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赵娜律师
    内蒙古辩证律师事务所 赛罕区万铭总部基地3号楼9层
    5.0

    来自84人评价

    帮助人数:37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6-9840-1264
    更多> #律师简介:赵娜律师,内蒙古辩证律师事务所,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办案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娴熟,服务耐心。赵娜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侵权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建设工程、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以及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案件。专研业务至专至精,与人打交道至真至诚。对接手的每一件案子执着、精益求精,逻辑思维严谨,诉讼程序娴熟,高度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和同行业的普遍好评。本人执业以来,秉承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理念。尽己所能,为您解答法律问题。坚持践行追求正义、坚守道义、尊重法律的职业信条。如果您需要帮助,随时与本人取得联系,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内蒙古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呼和浩特动物伤人律师
  • 请注意监控设备及其覆盖范围,并保存相关证据。寻求目击证人支持,若无直接证据,需依赖鉴定结果确认事实。还可提取伤口残留物质进行DNA鉴定,确认受伤是否由饲养人的犬只所致。 #损害赔偿 870次阅读
  • 若无确证被狗咬伤,可观察伤口、拍摄照片并保存疫苗接种记录作为证据。这些材料能证实侵权行为的真实性和程度。法律规定,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需对动物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1267次阅读
  • 动物饲养者应对宠物致人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戏弄引发,饲养者可免责。《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饲养动物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人损害,饲养者需担责,但能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减轻责任。 #损害赔偿 1099次阅读
  • 界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需满足以下条件:动物须为人工饲养,给他人造成实际身心损害,且其行为与损害后果有直接必要联系。依据法律规定,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理此类案件。 #损害赔偿 1491次阅读
  • 若当事人在散步时未用牵引带约束爱犬,违反法规。法律规定,犬只出户需佩戴标识,用牵引绳等确保不对他人构成威胁或接触疫情。无牵引带规范活动如造成损害,饲养者或管理者应依法赔偿。但如能证明损害由被侵权人恶意导致,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967次阅读
  • 在动物园中,若发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动物园通常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已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的除外。若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动物园可请求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 1155次阅读
  • 在某些情况下,若狗咬伤甚至致人死亡,且受害者能证明狗主人未尽到监管职责,即视为“疏忽照顾”,狗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及可能的刑事杀人罪责。这体现了对动物饲养者的严格责任要求,以保障公众安全。 #损害赔偿 980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