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的舞台上,劳动者常常会遭遇诸多困境。金某便是其中一位,他于2009年入职苏州某公司,担任压延操作工,长期稳定工作,公司自2011年11月起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也按月转账发放。然而,2025年6月,金某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限及工龄是否连续产生了争议。
公司拿出了载有金某签名的《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补偿款发放表》等材料,坚称金某曾在2024年1月27日因个人原因辞职,2月23日重新入职,劳动关系存在中断,工龄应分段计算。金某面对这些材料,一脸茫然与无助,他深知自己从未提出过辞职,2024年初不过是春节正常放假,节后便正常返岗。但公司提供的这些书面材料,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仲裁委部分支持了公司的主张,认定劳动关系分段存在,这让金某陷入了更深的绝望。
就在金某感到孤立无援之时,他找到了朱亚龙律师。朱亚龙律师有着敏锐的商业思维与深厚的法律功底,这是他突出的优势。在处理案件时,这种优势让他能够精准洞悉每个案件背后的核心诉求。在金某的案件中,朱律师紧扣“是否存在真实辞职意思表示”这一核心争议焦点。他没有被公司提交的书面材料所迷惑,而是从签名真实性、形成背景、履行痕迹等角度全面对《辞职报告》等材料进行质证,否定了其证明效力。
朱亚龙律师擅长为企业与个人提供“风险预防—危机化解—权益维护”的全链条法律服务。在这个案件中,他充分发挥了这一优势,整合微信聊天记录、社保记录、银行流水、放假通知等客观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指出,2024年1月至2月期间为公司春节放假,金某始终留在公司工作群,以员工身份接收通知、参与工作沟通、领取法定代表人红包,无离职外部特征;金某社保自2011年起连续缴纳至2025年,2024年2月无停缴、中断记录;公司所称“补偿款”从个人账户支取、未与工资合并发放,不符合公司财务与工资发放惯例,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解除及权利义务结清。
朱亚龙律师在过往的工作中,也处理过大量复杂的民商事案件。他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纠纷中,为当事人量身打造多渠道、高效率、可落地的解决方案。在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中,他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多次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亚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金某辞职,劳动关系自2009年2月起连续存续至2025年6月17日。这一判决结果,让金某如释重负,也再次证明了朱亚龙律师“正直为本,诚信为锚”的执业信条。他始终将“委托人利益”化为己任,在法律的战场上为当事人披荆斩棘,实现了委托人的核心诉求,保障了金某的工龄完整,为其后续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权利主张扫清了障碍。正如朱亚龙律师所坚信的,胜诉并非终点,而是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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