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六年的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曾有近二十年公安工作经历,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着重从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辩护,期望能从轻量刑。
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情况。积极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悔罪表现,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
按照常规,在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可能的结果是嫌疑人被批捕,最终被判处实刑。
然而,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的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采纳其缓刑建议,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该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在批捕阶段主动出击、全程跟进并精准协商量刑,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予批捕和缓刑判决,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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