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纳凌律师专业意见,依法将重罪强奸罪变更为强制猥亵罪,并充分采纳坦白、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实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凌灿伟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成功扭转了案件走向。当凌灿伟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A的辩护人时,初步判断这起公诉机关以强奸罪(中止)提起公诉的案件存在定性偏差。此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社会关注度高、量刑压力大,要想改变罪名并非易事。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重重。但凌灿伟律师没有退缩,他全面审查证据、现场细节、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法医鉴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构成要件的规定,仔细对比被告人的行为。他发现被告人主观自动放弃奸淫,客观实施猥亵行为,其行为同时符合强奸罪中止与强制猥亵罪既遂构成要件,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在于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公诉机关坚持强奸罪(中止)的指控,而凌灿伟律师则认为应定性为强制猥亵罪。凌灿伟律师在法庭上,凭借前期收集的大量证据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清晰地阐述了被告人的行为更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他指出,强奸罪强调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而本案中被告人自动放弃了奸淫行为,更符合强制猥亵罪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这一定义。
正是在庭审这个关键环节,凌灿伟律师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扭转了局面。他不仅准确地界定了罪名,还同步提出坦白、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专业意见,实现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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