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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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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18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宇翔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2010191401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8858002115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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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徐X与被告冯X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产生责任纠纷,徐X起诉要求冯X赔偿223095.55元,被告愿协商。经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陈宇翔律师专业维权,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冯X赔偿徐X经济损失2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赔偿事宜处理完毕。
宁波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调解结案

徐X怎么也没想到,一场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会让自己陷入与冯X的责任纠纷之中。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徐X无奈之下选择起诉,而这起案件的走向,在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陈宇翔的介入下有了新的进展。

陈宇翔律师执业已有6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2010191401,服务于浙江宁波地区。他曾是一名警官,如今在浙江华亚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领域,尤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纠纷以及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

在徐X与冯X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原告徐X起诉要求被告冯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3095.55元,被告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陈宇翔律师凭借自己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参与到案件的处理中。他深知交通事故赔偿对于当事人的重要性,秉持着专业维权,让交通事故赔偿不吃亏、不耗时的理念,为徐X争取最大的利益。

经法院主持调解,在陈宇翔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冯X赔偿原告徐X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并且若被告于指定日期前支付8万元,则余款12万元原告同意免除;若被告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可就20万元的全部未履行部分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案涉交通事故赔偿事宜全部处理完毕,双方再无纠葛。

陈宇翔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快速、合理地解决了纠纷,体现了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深耕和专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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