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担任劳动法务部主任、刑事主办律师。她有着三年法院工作经验和三年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刑事及民事诉讼领域深耕,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李桂英律师还获得了众多荣誉,如2026年4月获程女士敬赠“明法析理,细致暖心”锦旗,2026年1月被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授予2025年度优秀律师等。这些荣誉背后,是她在实际办案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在2023年2月2日晚,林XX酒后驾驶小型客车发生事故,经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她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且从卷宗内容可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而此案因李桂英律师的坚持和专业意见,历经8个月,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林XX获得不起诉结果。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李桂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精准分析,以及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另一起(2023)粤2071刑初2516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2022年5月16日晚,被告人张X、艾X盗窃电缆,造成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此罪起点刑为三年。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辩护,她联系检察院阅卷后,提出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不知电缆正在使用,且被害单位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客观性。她认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这一案例彰显了李桂英律师敏锐的洞察力和准确的法律判断,能够抓住案件关键,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李桂英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她真诚待人,对待每个案件能通过多角度的方式处理,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她的刑事会见有独特沟通技巧,擅于站在办案人员角度思考分析案件,与各单位沟通良好,能抓住案件关键节点与被会见人沟通。她以不服所托、竭尽所能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交通工伤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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