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XX与被告浙江甲某建设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产生劳务合同纠纷,被拖欠劳务费373363.84元及相应利息。多次索要无果后,罗XX诉至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这笔拖欠的费用对罗XX而言,严重影响了其经济状况和生活质量。此时,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接受委托,为罗XX维护合法权益。
梁小龙律师2000年9月参加工作后,在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任职,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处理此案时,他第一时间介入,凭借基层工作中对各类事务的了解和处理能力,全面研读案情,精准梳理出原告与被告某某公司的劳务分包关系、施工完成情况、工程验收及欠款金额等关键事实。同时,结合相关法律,确定了“聚焦某某公司的付款责任,夯实结算及施工事实,反驳被告不合理抗辩,争取全额追回劳务费及利息”的核心代理策略。
2013年3月梁小龙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后,承办了大量各类案件。在本案中,他深知证据的重要性。结合案件诉求及争议焦点,精心组织了包括《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量结算单、银行转账流水等全套证据材料。庭审中,针对被告某某公司对结算单、税金、利息等方面的抗辩,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逐一进行精准质证,充分论证原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力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
2022年6月,梁小龙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在庭审辩论环节,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条理清晰地发表代理意见。他明确指出原告与某某公司的劳务分包合同虽因违法分包无效,但原告已完成劳务并交付使用,某某公司应按实际工程量支付剩余劳务费。同时,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结合证据进行反驳,论证利息主张的合法性,还理性说明原告要求其他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缺乏证据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某某公司支付原告罗XX劳务费373363.84元、资金占用费48949.70元(暂算至2025年9月),后续利息按约定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某某公司承担。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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