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在公司转让尾款纠纷案件中,2014年,受让方与转让方就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转让达成协议,约定转让总价及债务承担等事项。然而,转让过程中双方对债务承担范围、已付款性质等产生重大争议。转让方起诉要求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及高额利息,一审法院判决受让方支付转让款1418万元及高额利息,受让方不服委托张雪律师提起上诉。张雪律师2013年正式执业,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执业于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律从业经验。
质证环节
质证环节,转让方提交了一系列证据,试图证明受让方未付清转让款及利息。张雪律师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对其中关键证据提出质疑。对于980万元、104万元、7万元、19万元等争议款项的证据,张雪律师指出其存在问题。例如,980万元的证据显示这是公司债务而非代付款;104万元为案外独立债务;7万元无证据佐证;19万元现金无交付凭证。张雪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有力地反驳了转让方的主张。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质证,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详细记录。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阶段,张雪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全面辩论。对于受让方超付的公司债务能否在转让款本金中抵扣这一问题,张雪律师强调案涉情况说明为双方最终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款与公司债务相互独立,受让方超付债务依法可抵扣转让款本金。在利息问题上,张雪律师明确利息仅针对尾款1000万元,按合同约定与法律保护上限核算,纠正一审错误计息基数。对于受让方配偶是否应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张雪律师指出配偶仅为挂名监事、有独立全职工作,未实际参与经营,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应承担共同责任。转让方律师则坚持一审观点,双方激烈交锋。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论后,对争议焦点进行进一步询问和梳理。
二审判决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了张雪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受让方仅需支付转让款本金及截至2026年1月10日利息,后续利息按合法标准计算,一、二审诉讼费用大幅降低。张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客户减损超千万元,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张雪律师专注深耕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热门高频法律领域,独立承办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百余起,此次案件的胜诉再次彰显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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