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刑事辩护: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守护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守护合法权益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30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忠宝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2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320181003875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096448818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现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情况: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员库监督员;楚雄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楚雄州侨联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楚雄市新联会监事会监事长;楚雄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更多>
导读:本文聚焦刑事辩护中罪与非罪的区分难题。以李忠宝律师办理的诊所经营者荐药涉假药罪案为例,剖析了此类案件在证据认定和主观故意判断上的争议。毕业于广西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的李忠宝律师,秉持“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理念,凭借丰富执业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获不起诉决定,彰显了专业与担当。
刑事辩护:精准区分罪与非罪,守护合法权益

刑事司法实践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一直存在诸多争议。就生产、销售假药罪而言,不同案件的裁判结果可能大相径庭。有些案件中,即便药品来源存疑,但只要有轻微销售行为就被认定有罪;而在另一些案件里,即便销售行为明显,却因证据不足无法定罪。这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凸显了该罪名在司法适用中的复杂性。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药品是否为假药”以及“行为人是否明知为假药”。从证据角度看,要证明药品为假药并非易事。在很多情况下,相关认定多基于推断,缺乏直接证据,这就导致在刑事诉讼中难以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定案标准。同时,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很难判断,有些行为人可能确实是“无心之失”,并非明知是假药仍进行销售。

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秉持“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求罪刑相适,护法治晴空”理念的李忠宝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刻的见解。他深知此类案件中证据和主观故意认定的重要性,强调要精准区分“故意犯罪”与“无心之失”,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情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以李忠宝律师代理的诊所经营者张X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一案为例。张X作为个体诊所经营者,出于自身需求购买并服用了朝鲜生产的安XX牛黄丸,服用后感觉效果良好便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直到公安机关介入,他才知晓该药品可能涉嫌假药。李忠宝律师凭借其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积累的证据把控经验,敏锐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药品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

在辩护过程中,李忠宝律师结合张X的实际情况,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撰写了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指出客观上,虽张X有推荐、销售涉案药品的行为,但无直接证据证实药品为假药;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主观故意,他最初购买药品系用于自身服用,推荐给患者也是基于自身服用体验,且无隐瞒、无获利恶意,亦无核查药品资质的专业义务与能力。

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成功办理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的李忠宝律师,以其专业的辩护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他始终以党员律师、律所党支部书记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既维护司法权威,也保护合法从业者的正当权益。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李忠宝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帮助张X洗清冤屈,重拾行医信心。

这起案例充分体现了在刑事辩护中精准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性。李忠宝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坚定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辩护,也为司法公正的实现贡献了力量。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