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在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工作。他是律所高级合伙人,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
咱来说说他代理的一个案子。有个投资者王XX(化名),是某海洋产业集团的股票投资者。这公司在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虚减成本,在2017年秋季底播虾夷扇贝抽测结果、年终盘点及核销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x月xx日,中国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王XX觉得自己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该公司股票,在揭露日后持有或卖出,产生了实际投资损失。这损失对他来说可不是小数目,他心里特别焦虑,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他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团队来处理这个事儿,要求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等合计6135.17元。
徐晓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行动。他们迅速梳理案件事实,调取原告交易记录、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处罚决定等关键证据。光是这些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就花了不少功夫。团队还重点围绕虚假陈述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损失计算方法展开论证。他们参考同类平行案件(如余XX案)的生效裁判观点,明确本案应适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
到了庭审的时候,被告提出了“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自然灾害影响”等抗辩理由。徐晓律师团队有效回应,主张被告未能充分证明原告损失完全由外部因素造成,而且平行案件已认定因果关系成立,被告依法应当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平行案件的认定结论,确认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日为2018年x月xx日,基准价为4.46元/股。经计算,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为20424元,加上佣金及印花税,合计损失20450.55元。考虑到证券市场风险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按30%比例赔偿原告损失,也就是6135.17元。法院判决被告某海洋产业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上述款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王XX一开始特别担心自己的损失要不回来,心里没底。但在徐晓律师团队的努力下,他最终获得了赔偿。这个案子能成功获赔,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团队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有效回应了被告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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