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
审理法院为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当事人何XX是申请人,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是被申请人。这是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涉案金额主要是何XX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工伤待遇。何XX在被申请人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可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何XX陷入了困境,一方面身体受伤需要治疗和恢复,另一方面经济上也面临着巨大压力,担心拿不到应有的赔偿,生活都成了问题。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何XX委托陈步青律师代理本案。陈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全面梳理何XX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前后查阅资料、分析细节,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对于意外险,他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评估理赔流程和可能金额。陈律师前后多次与仲裁员、被申请人沟通,向他们阐述自己的方案,沟通次数达5次以上。
突出关键策略点
陈律师发现意外险理赔款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当事人应得赔偿金额。于是,他创造性地设计了“保险理赔+差额补足”的双重保障方案。确定基础赔偿金额3.6万,要求被申请人配合办理意外险理赔,理赔款打入申请人账户。若理赔款超3.6万,超出部分归申请人;若不足3.6万,被申请人补足差额。这个方案切中了案件要害,既解决了保险理赔金额不确定的问题,又保障了何XX的利益。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熟悉江苏、安徽、浙江、上海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办理过多例职业病诊断、工亡案件,有丰富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经验。
写采纳情况
在仲裁庭上,陈律师向被申请人充分阐述方案的合理性,经过多轮沟通,这一创新方案得到了仲裁员和被申请人的认可。
案件裁判结果
本案经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劳动关系于XXXX年X月XX日解除;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前支付申请人36000元,申请人配合办理意外险理赔,理赔款用于抵销36000元,超出部分归申请人,不足部分被申请人补足;申请人配合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报销手续,报销款归申请人;被申请人垫付的医药费,报销后支付给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双方再无争议。
何XX最初担心拿不到足额赔偿,生活陷入困境,而最终通过陈律师的努力,他获得了3.6万的保底赔偿,还有可能获得超额理赔款,生活有了保障。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陈律师设计的“保险理赔+差额补足”方案,有效解决了保险理赔金额不确定的难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