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在河北石家庄,孙先生为给子女办理高中学籍,经人介绍结识了李XX,双方协商确定了委托费用,孙先生按约定支付了费用并提交了子女身份信息等材料。然而,李XX收取费用后却始终未能完成学籍办理事项,孙先生多次要求退款遭拒,甚至被其删除联系方式。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孙先生委托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向法院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张志来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301201810055173,是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合伙人律师,也是法正律师业务精英团队的创始人、负责人。自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志来律师迅速行动。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精准拟定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委托合同、返还委托费用以及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同时,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关键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双方的委托合同关系、费用支付事实以及委托事项未完成的核心情况。
2025年,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李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仅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未对案件事实作出任何答辩,也未提交任何证据。张志来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当庭充分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就委托事项的约定、费用支付、事项未完成及被告拒不退款的事实进行了详细说明,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了专业代理意见。
张志来律师不仅深耕合同纠纷法律领域,熟悉此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还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他在面对被告消极应诉的情况下,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专业应对管辖权异议审查,精准把控诉讼节奏。在诉讼过程中,他还根据案件进展动态调整诉求,确保维权方向贴合委托人的核心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虽然因案涉委托事项违背公序良俗,认定案涉民事行为无效,驳回了原告解除委托合同的诉讼请求,但判令李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全额返还孙先生委托费用,并由李XX全额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孙先生的核心维权诉求得到了法院的完全支持,成功全额追回了委托费用,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司法有效保障。
张志来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在本案中充分彰显了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办案能力和高效维权水平,为委托人最大化地维护了权益,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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