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一场结伙设局诈赌案让多人陷入困境。被告人肖某某纠集李XX等人,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以提供赌博本金、组织打扑克牌“斗牛”“炸金花”的方式邀请被害人参与赌博,通过事先约定暗号、做特定动作等操控打牌结果,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310400元。案发后,各被告人相继被羁押、刑事拘留,后被逮捕(王某某取保候审)。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他们提起公诉,初期建议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案件形势严峻。
此时,姜远波律师接受委托,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仔细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经过深入研究,他发现了多个关键突破口。李XX在案发前无任何刑事处罚记录,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在共同犯罪中仅受纠集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本身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系被动参与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过程,构成自首;还自愿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家庭情况特殊,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母亲患有二级精神疾病,经济拮据;并且案发后积极向被害人退赔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
最终,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姜远波律师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部分量刑建议予以调整。李XX被认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这一结果让李XX在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能更好地照顾家庭,也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刑事审判原则。姜远波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轻判并适用缓刑的判决结果。此后,他依旧以专业、严谨的态度,投身于各类案件的办理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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