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李鉴春从周口市公安机关转行,投身律师行业,加入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此前,他在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还担任过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这些经历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几个月后,李鉴春迎来了第一次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这是一起侵犯人身权利的案件,他凭借在公安机关积累的经验,迅速熟悉案件流程,仔细研究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尽管案件难度不大,但这次经历让他更加坚定了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的决心。
又过了几年,李鉴春首次接触到复杂的刑民交叉案件——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案件。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张某将租赁的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案金额约200余万元。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全面核实证据,精准辨析张某主观意图,明确刑民边界,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其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申诉后仍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执业中期,李鉴春接手了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2022年10月,万X在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的情况下,提供多张银行卡及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众多且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李鉴春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介入,动员家属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成功争取到不予批捕决定。后续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他持续跟进,提出的量刑建议也被检法两院采纳,万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最近一次,是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案件。熊X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主动投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递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今,李鉴春作为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依旧活跃在刑事辩护一线,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