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XX和曾XX怎么也没想到,一次疏忽大意的行为,会让他们陷入一场巨大的危机。2015年10月3日14时许,他们在克东县克东镇阳光家园二期六号楼二单元15楼楼顶的电梯机房工作时,因解开系在电梯机房内吊环上的绳子,导致吊挂在绳子下面粉刷外墙的被害人孙某某从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消息传来,他们的家属瞬间陷入了绝望的深渊,不知道未来该何去何从。
这样的案子,孙欢欢律师执业多年来已经办过500余件。孙欢欢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是黑龙江宽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也是齐齐哈尔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齐齐哈尔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律师。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她曾获2016-2020年“七五”普法齐齐哈尔市先进个人称号、齐齐哈尔市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优秀党员律师称号、齐齐哈尔市律师协会法律文书大赛二等奖,以及2024及2025年度齐齐哈尔市律师协会优秀专委(刑事专业委员会)等荣誉。做律师前,她有着丰富的法律相关经历,这让她对刑事辩护案件有独特视角。
接手案件后,孙欢欢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凭借2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案件中的一些细节至关重要。曾经在法律相关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表面的证据呈现,而在深入挖掘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那个“齐齐哈尔市律师协会法律文书大赛二等奖”的评选标准是法律文书的严谨性和逻辑性,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在撰写辩护词时,她对每一个证据和观点都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论证。
孙欢欢律师首先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争取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她详细地向公安机关阐述了嫌疑人的情况,强调他们并非主观故意犯罪,且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同时,她多次参与民事调解,努力促成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谅解。在这个过程中,她耐心地倾听双方的诉求,积极协调双方的利益,最终成功促使嫌疑人赔偿孙某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6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决定性的一步是孙欢欢律师在庭审中的精彩辩护。她在法庭上清晰地阐述了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具有悔罪表现等观点。她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有力地支持了自己的观点。她的辩护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为嫌疑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孔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曾XX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孙欢欢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嫌疑人赢得了一个相对较好的结果。她常说:“踏踏实实做事,本本分分做人。”在她看来,每一个案件都是对自己专业能力的考验,只有用心去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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