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自2005年入职物业服务公司,担任综合经理一职,期间公司历经多次名称变更。2025年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了维护自身权益,确认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并追回公司违法扣发的绩效工资,唐某委托武汉地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李红丽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李红丽律师已在该律所执业7年。
在准备仲裁阶段,李红丽律师凭借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着手梳理案件证据。她仔细整合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公司更名信息等材料,精准确认唐某的连续工龄,为后续的仲裁请求提供了坚实的证据支持。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构建起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仲裁过程中,涉及到核查公司薪酬扣发的合法性问题。李红丽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指出公司绩效扣发无有效依据。她结合自己对劳动纠纷领域的精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公司的行为不符合规定,为依法追回被克扣的工资款项奠定了基础。
庭审阶段,李红丽律师进行专业的仲裁庭审代理。面对多次开庭以及请求变更等情况,她始终有序应对,清晰地向仲裁委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她能够准确把握庭审节奏,让仲裁委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唐某与公司自2005年至2025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向唐某支付违法扣发的绩效工资,同时驳回唐某其他仲裁请求。李红丽律师成功维护了唐某的合法权益。李红丽律师还拥有高级劳动管系管理师证书,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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