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纠纷案中,原告张XX委托律师代理案件。被告刘XX的配偶陈X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张XX借款15万元,经诉讼调解确认债权后,陈XX未履行还款义务并离婚转移财产。张XX为实现债权,请求确认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刘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刘XX辩称未签字、不知情、已离婚,不应承担责任。张XX仅持有借条、转账凭证等基础证据,缺乏刘XX对债务追认的直接证据,其请求面临被驳回的风险。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接受张XX委托。
李海燕律师专注婚姻家事领域,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固定微信聊天记录、借条、转账凭证、婚姻登记信息、法院调解书等核心证据。以微信沟通记录为突破口,论证刘XX对债务知情并构成事后追认。在申请恢复原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同时,依法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庭审中,李海燕律师依据民法典及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债务发生时间、刘XX追认意思表示、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展开充分辩论,反驳被告抗辩理由。
法院判决确认案涉15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为陈XX与刘XX的夫妻共同债务,刘XX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海燕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该案表明,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缺乏直接证据时,微信聊天记录若能体现非举债方对债务的知晓、询问及相关意思表示,可构成有效的事后追认证据。这为同类案件中债权人维护权益提供了参考,也进一步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李海燕律师在强制执行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通过此案,为解决类似的债权实现难题提供了有效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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