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300余件,在侵犯人身、财产、知识产权等案件以及职务犯罪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能清晰看到他与常规辩护路径的差异。
通常情况下,对于此类涉案资金流转频繁、当事人获利且涉共同犯罪的案件,辩护律师多会在审判阶段重点进行罪轻辩护,强调当事人的从犯地位等情节,希望能在量刑上争取从轻处理。但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就第一时间介入,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从犯、初犯、偶犯且无前科的情况。同时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随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很可能会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会被羁押直至审判,最终可能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不同的是,李鉴春律师的做法取得了显著效果。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后续的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也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万X避免了被羁押,还获得了缓刑的判决,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思维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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