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公司陷入了一场涉案金额高达1380万元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中。互联公司以动公司未支付剩余款项为由提起诉讼,这让动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和法律风险。此时,他们找到了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的李冰冰律师,希望能在这场官司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冰冰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长期从事刑事案件,也办理过多起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在涉及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案件方面有丰富经验。他还曾获“首届福建省青年律师脱口秀大赛优胜奖”,并且是律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重要成员,担任漳州市平和县多个乡镇及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厦门市同安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团成员。
在这个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中,案件难点重重。涉案金额巨大,原告互联公司持有书面合同、验收报告等表面证据,动公司要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真实目的并非技术开发和买卖,而是配合虚增业绩,举证难度极大。而且欧XX系香港居民且长期居住在内地,如何有效通知其参加诉讼、如何将其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有效证据使用,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这些难点,李冰冰律师制定了一系列代理策略。他全面挖掘动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欧XX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提取出合同签订过程、验收报告出具方式、款项支付模式、设备交付指令、汇票交付确认、对赌协议背景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证明合同系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同时,他申请追加欧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避免动公司单方面陈述不被采信的风险。此外,他从合同内容、验收报告、设备交付、催款时间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展示合同履行的种种异常,佐证双方并无真实履约意图。还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互联公司已实际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动公司不应再承担付款责任。针对原告上诉提出的“送达程序违法”主张,他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论证法院送达程序合法。
最终,一审判决认定涉案两份合同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无效,互联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且已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驳回互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冰冰律师全案胜诉,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138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负担,还争取到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他精准运用“通谋虚伪意思表示”规则,深度挖掘电子证据价值,有效应对程序抗辩,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卓越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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