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贤龙律师案情概括最初可以概括为:一份详尽的卷宗里,记载着性侵(幼女)案件的诸多细节,余贤龙律师的首次独立办案之旅就此展开。
接案第1天,余贤龙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在于主观认知、自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
接案第3天,余贤龙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自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从根源降低主观恶性评价。
立案后第5天,余贤龙主动、耐心、多次与被告人家属及被害人方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经过努力,成功达成刑事谅解,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案件从轻奠定决定性情节。
庭审前一周,余贤龙结合最新刑事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平衡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前科性质、本次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精准论证“累犯从重,但本案可最大限度从轻”。同时,他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
庭审当日,余贤龙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
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余贤龙核心辩护意见,充分考量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且交往具有自愿成分、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因素,结合累犯从重、情节恶劣、未成年人保护等因素,最终平衡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案件最轻刑罚。
结案后,余贤龙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在极难案件中,更要精准把握细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这次经历让余贤龙在后续的刑事辩护案件中,更加注重对证据的精准梳理和对主观认知的深入挖掘,也更加善于与各方沟通协调,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后来,在另一起刑事辩护案件中,余贤龙面对证据看似确凿的情况,依然从被告人的主观认知和行为细节入手,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他始终牢记首次独立办案的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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