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通市,个体经营者许X在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购进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散装减肥胶囊,包装后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销售金额约18.5万元。2023年8月22日,许X被抓,到案后如实供述,还主动退赃、立功。一审法院认定其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及高额罚金等。这一判决对许X及其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不仅面临长时间牢狱之灾,还需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此时,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的柯枭冰律师介入此案。
柯枭冰律师具有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历,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经验。在二审辩护中,他首先指出法律适用问题。柯枭冰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敏锐地发现本案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前,一审直接适用新解释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不当,应参照旧司法解释或区分施行前后销售金额。这一观点的提出,体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专业与细致。
接着,柯枭冰律师针对罪名认定展开辩护。他指出许X仅对胶囊进行分装、贴标,未改变成分或性状,不应构成“生产”行为,应仅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柯枭冰律师曾全面负责律所刑事业务团队管理,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细节,从专业角度剖析罪名认定的准确性。
同时,柯枭冰律师强调许X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许X系初犯,本人也服用该胶囊,销售对象多为亲友,未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后果。并且,他还具有坦白、立功、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多项从宽情节,一审量刑过重。柯枭冰律师在处理过百余起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深知如何挖掘当事人的有利情节,为其争取从轻处罚。
最终,二审法院虽未完全采纳关于罪名认定和法律适用的异议,但充分关注到许X在二审期间的新增从宽情节,如亲属代为全额退出剩余违法所得、全额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全额预缴罚金等。结合许X原有情节,二审法院采纳了“减轻处罚”的请求,将原判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柯枭冰律师凭借专业扎实的法律功底、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收获了当事人的认可与信赖,众多当事人送来锦旗与感谢信,称赞他“专业过硬、辩护有力、诚信尽责”,他也成为南通本地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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