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
2021年,XX公司向陈XX销售水泵及配件,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仅通过微信对接供货、对账结算事宜。2022年8月,陈XX支付2万元货款后,剩余货款便一直拖延支付。经多次对账催款,陈XX于2024年确认尚欠货款214370元,却依旧拒不支付。无奈之下,XX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XX支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此案由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代理。汤思骑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在民间借贷案件领域尤为专精。他凭借十年政务法律工作形成的严谨逻辑与精准把控能力,处理法律事务时思路清晰、直击核心。
立案后,汤思骑律师积极准备诉讼材料。他协助XX公司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对账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建设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在证据提交与认定环节,法院认定这些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形式合法,能形成完整证据链,予以采证。而被告缺席审理,自动放弃了举证、质证权利。
在事实确认阶段,法院结合原告证据及调查取证结果,确认了原、被告间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以及被告欠款未支付的事实。对于争议评判部分,法院就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货款金额、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点进行评述,明确原被告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承担付款及逾期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公司货款21437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X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及一审产生的公告费由被告陈XX负担。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对汤思骑律师的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汤律师专业又负责,在整个过程中,他对证据的梳理特别清晰,让我们心里有底。多亏了汤律师,才让我们的货款得以顺利追回!此次胜诉,充分展现了汤思骑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业务能力,也为其他面临类似困境的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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