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李某某与邓某某系朋友关系,邓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多次向李某某借款,借款方式包含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信用卡刷卡及现金交付。经双方对账确认借款总额90000元,邓某某出具借条承诺还款。然而到期后,邓某某失联并拉黑李某某联系方式,拒不还款。为追回借款,李某某委托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
在接手案件后,赵瑞宁律师凭借其河北大学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开始对复杂的借款证据进行梳理。由于借款涉及多笔、多平台转账、现金以及信用卡交易,证据分散且繁杂。赵瑞宁律师将这些复杂款项逐一梳理,把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整合在一起,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借贷关系真实有效。这一行为体现了她在证据整合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法律适用方面,赵瑞宁律师精准区分了有效借贷与无效部分。对于信用卡透支部分,她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虽该部分合同无效,但被告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的主张。对于有效借款部分,依法主张自逾期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这种精准的法律适用,体现了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法律规则的熟练掌握。
庭审阶段,被告邓某某经公告送达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赵瑞宁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完美把控缺席庭审的情况,坚持认为应依法进行缺席判决,支持原告诉请。她在庭审中的专业表现,确保了案件能够按照法律程序顺利进行。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赵瑞宁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信用卡透支款项36358元,偿还原告借款53642元及逾期利息(自2024年6月1日起按LPR计算至清偿完毕),案件受理费205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委托人90000元借款本金全额得到支持。赵瑞宁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界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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