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非法经营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李X、潘X、沈X、管X、张X未经国家许可,非法利用网络经营国家体育彩票,扰乱了市场秩序。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对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影响,使得当事人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的聂明娅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专业能力接手了此案。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聂明娅律师凭借其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的专业知识背景,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她指出,被告人潘X受张X雇佣参与彩票销售平台的客服、彩票店店主的充值等运营业务,与非法经营的张X系共同犯罪。然而,潘X在共同犯罪中受雇于张X而实施犯罪行为,应认定为从犯。聂明娅律师在法庭上清晰阐述这一观点,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基础。
在量刑环节,聂明娅律师结合潘X系初犯、偶犯,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认罪悔罪,且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纳罚金等情节,向法庭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她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精准把握法律依据,为潘X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经过法庭审理,法院最终采纳了聂明娅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被告人潘X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预缴纳)。聂明娅律师承办的正当防卫相关案件曾成功获评省级精品案件,并刊登于《河南日报》,其办案专业性与辩护成效获得了行业与社会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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