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分居18年未离婚,妻子如何夺回家的主权?

分居18年未离婚,妻子如何夺回家的主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9 · 16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侯浩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231072333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686038956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本文围绕一起分居18年的离婚案件展开,讲述了妻子李女士在丈夫出轨生子、婚内房产无证无法分割的困境下,委托律师成功维权的故事。详细介绍了律师的办案策略,如锁定男方过错主张精神赔偿、创造性适用居住权解决无证房难题等,为面临类似婚姻困境的人提供了法律参考。
分居18年未离婚,妻子如何夺回家的主权?

上世纪90年代,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此后夫妻感情破裂分居长达18年,期间王先生出轨并与他人生子。孩子成年后,李女士决定起诉离婚。然而,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按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所有权,若处理不当,李女士离婚后可能无房可住。

根据侯浩亮律师在婚姻案件的办案经验,这种情况下应另辟蹊径维护当事人权益。侯浩亮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首先通过收集王先生与他人的同居证据,锁定其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为李女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奠定基础。对于无证房难题,团队依据《民法典》第366条至第371条关于居住权的规定,向法院提出请求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同时,团队提供了夫妻长期分居、男方出轨、房屋婚内购买及李女士无其他住所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常见的错误做法是当事人面对无证房就放弃争取权益,或者不注重收集对方过错证据。这样可能导致在离婚时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既无法获得精神赔偿,也难以解决居住问题。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的侯浩亮律师建议当事人注意,不要因房子无证就放弃维权,居住权是有力的法律工具。同时,要注意收集对方出轨、同居、家暴等过错证据,这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争取法官倾向至关重要。孩子成年后,应勇敢启动离婚程序,为自己争取安稳晚年。

法院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房屋由李女士居住并设立居住权,王先生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准予双方离婚。这一案例展示了《民法典》居住权制度的实践应用,表明无证房也能通过合理途径维权,精神损害赔偿并非“象征性”,法律会保护在婚姻中隐忍付出的一方。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