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案件中,复杂的案情和多变的法律关系常常让当事人陷入困境。比如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里,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往往模糊不清;刑事犯罪案件中,罪名的准确认定和量刑更是关键;建设工程纠纷里,证据的采信和程序的合法性也容易引发争议。而鹿静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解决这些难题的行家。
鹿静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现任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期间,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都有深入的实践。
在义务帮工人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运输粮食至原审被告2公司厂区后,在卸货过程中安装自带卸粮斗时受伤。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原告间成立义务帮工法律关系,判令上诉人承担40%赔偿责任,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鹿静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从法律关系和过错责任入手。她指出根据《装卸劳务承包合同》,上诉人负有装卸义务,原告安装卸粮斗的行为超出其职责范围,属无偿提供劳务,且上诉人未明确拒绝,实际受益,符合义务帮工的规定。同时,上诉人作为装卸作业管理方,未对运行中的皮带运输机采取安全措施或制止原告的危险操作,未尽合理管理义务。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义务帮工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在刑事领域,鹿静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鹿静律师从公安机关侦查开始,就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关于被告罪名及减轻处罚的情况。到检察院阶段,她阅卷后向检察机关提出罪名变更的法律意见书,成功被采纳。在庭审中,她积极辩护,对于被告人挥霍问题,法院给予了客观评价。最终,法院认定赵X为合同诈骗罪,且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认罪认罚,给予从轻处罚。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再审申请人徐州XX公司因一审、二审判决结果不满申请再审。鹿静律师发现一审法院在没有取得XX公司委托手续的情况下确认牛X的答辩意见,违反法定程序,且原审法院仅以XX公司不予认可为由驳回申请人诉讼请求明显不当。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最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指令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鹿静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养成了积极沉稳、果敢严谨的办案风格,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她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同行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广泛尊重与好评,在法律领域持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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