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协议约定7天内签正式买卖合同,还明确了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要求签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通知,后来又按要求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不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委托人一查,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起诉,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还要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自己和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有案涉房源,也没收到钱,不该担责。李熙律师指出,认购协议书上明确卖方是二被告,且都盖了章,协议生效,对二被告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以没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法院查明协议上有二被告盖章,认定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承担责任。
焦点二:被告方是否构成违约及如何承担责任
被告方在没拿到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和委托人签认购协议、收定金和首付款,还不签正式合同。李熙律师认为这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法院查明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拒不签合同,认定被告构成违约,支持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
焦点三: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否应支持
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李熙律师认为这是实际损失,应依法支持。但法院考虑到委托人已选择定金罚则,对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的诉请未支持。
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建议
买房是大事,签合同前一定要确认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避免陷入类似纠纷。付款时要保留好凭证,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尾
在这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委托人遇到了开发商的违约难题,但在李熙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解除协议,拿回了双倍定金和首付款。李熙律师毕业于西南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系统的法学知识为她处理案件打下了坚实基础。从2018年执业至今,她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尤其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百余起成功案例。在本案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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