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合同涉刑金额超200万,能否成功脱罪?

合同涉刑金额超200万,能否成功脱罪?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35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更多>
导读:精准抓住刑民边界,成功为当事人张某洗脱合同诈骗罪名,避免刑事追诉。
合同涉刑金额超200万,能否成功脱罪?

代理方向:代理被告人张某,作无罪辩护。

案情内容

2021年,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3月至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租赁脚手架设备,却将部分设备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撤离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去向。该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原告认为,张某未将租赁设备用于约定工程,撤离时未清点告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当事人张某面临着被定罪判刑的风险,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和法律后果,其个人生活和职业发展也将受到极大影响。

律师策略

接受委托后,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迅速制定辩护策略。

一是全面核实证据,重建客观事实,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还原行为发生的真实背景与因果关系。

二是精准辨析主观意图,否定非法占有故意。指出张某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采取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

三是明确刑民边界,主张纠纷性质属民事范畴,认为本案系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四是及时提交专业意见,提供证据线索支撑,构建“无非法占有故意+属于民事纠纷”的辩护体系。

庭审交锋

庭审中,检察机关坚持认为张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强调其未将设备用于约定工程且未告知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律师回应称:“张某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相关事务,并非用于非法活动,其行为更符合民事履约过程中的不当处置,不具备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故意。本案应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上升为刑事犯罪。”通过详细的证据质证和逻辑严密的辩论,有力地反驳了检察机关的观点。

案件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本案取得无罪不起诉的结果,为当事人张某避免了刑事处罚,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律师总结

本案在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已被刑事立案侦查的不利条件下,凭借律师对刑民边界的精准把握、对主观故意的深入分析和有效辩护,最终成功阻却刑事追诉,充分展现了在刑民交叉案件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水平。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